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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巨野特大卖官案:刘贞坚与妻子操纵全县干部任免,背后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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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东巨野特大卖官案:刘贞坚与妻子操纵全县干部任免,背后揭秘! 山东巨野县,位于菏泽市西南部,是全国重要的粮棉油基地之一,也是全省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域。然而,在这片富饶

山东巨野特大卖官案:刘贞坚与妻子操纵全县干部任免,背后揭秘!

山东巨野县,位于菏泽市西南部,是全国重要的粮棉油基地之一,也是全省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域。然而,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却隐藏着一个“卖官帝国”,由时任县委书记刘贞坚操纵,涉及全县18个乡镇和多个县直部门的近40名干部。这是一起罕见的大规模买官卖官案,震惊了全省乃至全国。

刘贞坚,1963年出生于山东巨野县,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巨野县委副书记、县长、书记等职务,2011年调任菏泽市委常委、统战部长。2013年12月,刘贞坚因受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5年4月15日,刘贞坚因犯受贿罪被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贞坚案是山东省委第七巡视组根据两份检举材料明察暗访查出的案件。2013年7月,山东省委第七巡视组刚到菏泽开展巡视工作,就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和一份实名检举材料。两份材料指向同一个人——时任菏泽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刘贞坚。举报信和检举材料均反映了刘贞坚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卖官敛财问题。

巡视组立即成立专案组对刘贞坚进行调查。经过多方核实,专案组发现了刘贞坚在巨野主政期间(2006年至2011年)收受下属贿赂、为下属谋取职务调整方面的利益的大量证据。专案组还发现了刘贞坚在菏泽市委任职期间(2011年至2013年)继续收受巨野干部贿赂、为其提供帮助的证据。

专案组将调查结果报告给了省委领导,并得到了省纪委和省检察院的支持。2013年9月23日,刘贞坚被正式立案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专案组发现了更多惊人的事实:指控刘贞坚的44笔犯罪事实中,除有3笔计118万余元收自企业、个人贿赂外,其余41笔计739万余元均收自下属贿赂。其中,有13人利用公款行贿买官,有8人是乡镇负责人,他们安排镇上的财政所给他们埋单,财政所全部照办,事后找发票冲账报销。

刘贞坚案“牵涉面太大、涉案人太多”,仅取证对象就超过100人,44本卷宗和41张同步录音录像光盘装满两辆小推车。起诉书共指控刘贞坚44笔犯罪事实。除3笔犯罪事实共计118万余元系收受企业、个人贿赂外,其余41笔犯罪事实共计739万余元,均系其收受下属贿赂,为下属谋取职务调整方面的利益。2015年4月15日,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因犯受贿罪被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贞坚案是山东省一起罕见的大规模卖官案,涉及巨野县县级干部7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10人,全县18个乡镇只有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未向刘贞坚行贿。这些干部中有的是刘贞坚的老部下、老同事、老朋友,有的是刘贞坚的亲戚、同乡、同学,有的是刘贞坚的追随者、拥趸、崇拜者。他们为了升迁或保住现有职位,不惜动用公款或私款向刘贞坚送钱送物送股份送房产。他们中有的一次送几千元,有的一次送几十万元,甚至有的一次送50万元。他们中有的只送一次,有的送多次。他们中有的送了钱就升了官,有的送了钱却没升上官。他们中有的在刘贞坚被查后主动交代问题,有的在被审查时才供认不讳。

刘贞坚案揭露了一个县委书记如何利用权力为私利、搭建“卖官帝国”的过程。在这个“卖官帝国”中,刘贞坚是绝对的权威和核心,他掌握着巨野县干部的任免权和晋升权,他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安排干部的去留和升降。在这个“卖官帝国”中,刘贞坚还有一个重要的助手——他的妻子江某某(原任巨野县公安局副局长)。江某某在一些场合会有意无意地“放风”,让行贿人感到升迁的机会来了。

江某某也是刘贞坚收受贿赂的“保险箱”,她会代替刘贞坚接收行贿人送来的钱物,并妥善保管。江某某也是刘贞坚提拔干部的“参谋”,她会根据自己对干部的了解和喜好向刘贞坚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这个“卖官帝国”中,刘贞坚还有一群愿意为他买单的“顾客”——巨野县各级干部。他们为了自己的前途和利益,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良知,向刘贞坚献上金钱和礼品,甚至有的还利用公款行贿买官,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刘贞坚案是一起典型的买官卖官案,也是一起典型的权钱交易案。这起案件暴露了刘贞坚等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党风政风,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恶劣行为。这起案件也警示了广大干部要坚决抵制权钱交易的诱惑,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

刘贞坚案是一起惊天动地的卖官案,也是一起震慑人心的反腐案。这起案件体现了党中央和省委对腐败分子“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体现了巡视监督和司法审判的力度和效果,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和目标。这起案件也鼓舞了广大干部要积极拥护党中央和省委的反腐决策部署,要积极支持巡视监督和司法审判的工作实施,要积极参与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推进。

刘贞坚案是一起触目惊心的卖官案,也是一起启示录般的教育案。这起案件教育了广大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性,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公仆、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要时刻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和荣誉。这起案件也教育了广大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能力提升,要不断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不断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山东巨野特大卖官案是一起震撼人心、发人深省、值得深思、引以为戒、永远铭记、永不忘记的案件。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了腐败分子的罪恶嘴脸,也看到了反腐斗争的胜利成果。这起案件让我们感受到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也感受到了反腐败斗争的坚定性和必胜性。这起案件让我们明白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明白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持续性。这起案件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的责任和担当,也认识到了自身的机遇和挑战。这起案件让我们坚定了对党的信念和忠诚,也坚定了对人民的服务和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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