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后能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后能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头条创作挑战赛#
一、住院待遇
参保大学生在本市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可以办理结算。

二、门(急)诊待遇
参保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以及经首诊医疗机构同意,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可按下表标准报销。

三、“两病”及门特待遇

四、大学生寒暑假期间在非学籍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1.在成都市参保的大学生,在西南片区(云南、贵州、重庆、西藏、四川)、南京市和广州市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直接结算;
2.在西南片区、南京市和广州市以外的国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直接结算;
3.因特殊原因未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可全额垫付后凭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零星)报销。
五、生育保险待遇
对大学生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住院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住院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在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
孕28周以内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实施定额补助。其中,妊娠满12周不到28周流产的定额补助标准为700元。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定额补助标准为2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