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员工午休被开引热议 企业员工是否有午休的权利?
海尔员工午休被开引热议 企业员工是否有午休的权利?
近日,海尔再次走进众人视野,海尔集团被曝出有4名员工因饭后午休,被巡查人员抓到后开除,并勒令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该事件在网上引发质疑:企业员工是否有午休的权利?有说全国公司那么多,上班时间各有不同;也有人认为,员工就应该有午休的权利,并说这样的公司没有人情味。

9月6日下午,海尔集团人力资源平台发布说明称,该公司11时30分至13时是员工自主安排就餐时间,四名违规员工并非在休息时间午睡,而是工作时间在公共接待场合睡觉。海尔表示,上述行为违反海尔员工行为规范,属一级违规,按规定应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是否有午休的权利?
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解释,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劳动者的午休权利进行规定,用人单位禁止员工午休属于用人单位自己制定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
然而,被开除的4名员工是否符合“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尚未可知。一般情况下,海尔集团仅因午休就将员工开除,涉嫌违反了劳动法关于用工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至于有员工反映每日工时达到14小时的情况,韩骁律师对记者明确表示,如果属实,这一做法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此外,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如若出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